為推動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高質量發展,強化服務區運營監管,更好滿足公眾出行需求,近日,《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務區運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將于3月1日起施行。
記者注意到,《辦法》進一步厘清和細化行業指導監督、執法檢查、投訴處理、屬地管理等層級監管職責。同時,突出強調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的運營管理主體責任和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的直接責任,形成主體責任明確、行業監管有力、社會監督有效的責任體系。
在運營服務基本要求上,《辦法》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原則上應與高速公路主線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停車場、公共廁所、供電(含充電樁)、供水、加油、餐飲零售等基礎服務設施需同步投入使用,其他服務設施分期完善。
針對應急保暢與服務提升,《辦法》要求,服務區加強應急保暢能力,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應急演練;在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科學研判車流、人流變化趨勢,增加現場服務人員配置,強化“一路多方”聯勤聯動,做好交通疏導和應急物資儲備。同時,服務區需圍繞高質量發展,建設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推動數智化提升,推進適老化設施改造和“司機之家”建設,加快大功率充電設施建設,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并探索“服務區+”融合發展模式。
在運營管理規范方面,《辦法》明確,新增或關停服務區、整體封閉改造服務區需報省交通運輸廳批準;臨時封閉服務區需及時向省交通監控中心報備,相關服務功能受影響時需多渠道告知公眾。開放式服務區應完善安全設施與交通組織方案,配備專員保障簡易收費站運行。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需建立投入保障機制,每年從上年度車輛通行費收入列支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服務區公共設施改善和維護,設施無法滿足需求時及時改造、維修、擴建。此外,服務區需在顯著位置設立監督公示欄公示監督電話,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在對應區域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行業監管。
此外,《辦法》明確了服務區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內容。根據規定,省交通運輸廳每年組織開展全省服務區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因改擴建封閉或其他原因暫停運營的不參加評定。評定內容由等級配置類指標和水平評價類指標組成,其中,服務區服務質量等級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不達標五個級別,停車區劃分為達標和不達標兩個級別。等級評定實行動態管理,經營管理單位需常態化自查整改。省交通運輸廳將對三級及以上服務區進行統一標識,對不達標服務區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處理。(洪觀新聞記者張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