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內可開展科普宣傳、生態旅游、教育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活動……《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嚴格落實分區管控制度,在國家公園法的制度框架下,細化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允許開展的活動范圍,加強對人為活動的規范管理,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為筑牢海南綠色生態屏障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條例》堅持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結合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實踐,在完善管理體制、加強保護管理、推動綠色發展、促進參與共享等方面作了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2月11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采訪時介紹。
《條例》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同時注重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推動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及周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促進“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打造中國特色國家公園建設“海南樣板”。
具體來說,《條例》支持推動生態旅游發展,規定在一般控制區劃定森林康養、休閑度假、旅游觀光、生態科普和野生動植物觀賞等活動的區域、線路,完善必要配套服務體系,加強必要生態旅游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設多元化展示區,推動生態旅游、自然教育等產業發展。
《條例》還支持建立健全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鼓勵創建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生態產品公用品牌,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增值;支持發展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林業碳匯,鞏固并擴大熱帶雨林碳庫存量。
該負責人表示,《條例》在推動鄉村產業綠色轉型方面也作出要求,規定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結合鄉村振興制定與國家公園保護目標相協調的產業發展政策;支持、指導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原有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周邊居民、企業積極參與國家公園的保護,發展自然教育、生態旅游等產業。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構建多重保障監督體系,確保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管理各項任務落地見效、規范運行。(記者 袁宇)